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2-9-23 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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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文姬 编辑 岳三猛)今年10月,内蒙古乌海原市委书记侯凤岐案一审宣判,其获刑17年,其妻杨秀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8 j9 x8 V% [4 N" q8 e! @& \ R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他们的家庭财产超过了1亿元,而其中合法收入仅为636万。侯凤岐获认定的受贿共有30起,均是商人所送,以至于辩护人提出“无卖官之事,希望从轻处罚”,结果被法院驳回。/ Y% c! @. `3 H8 ?
此外,除了大肆受贿,这夫妻二人还钱生钱,比如购买铺买房、股票投资、放高利贷等,进而把赃款洗白,获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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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凤岐夫妻受审)6 O, o9 }' P7 q
第一次受贿就达30万,当时他才39岁8 w/ M# h+ C' s
公开宣判两个月后,12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使得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贪腐大案更多触目惊心的细节得到披露。
1 ?, i1 I% y7 o2015年11月,年仅53岁的侯凤岐落马,这个曾被委以重任的煤炭资源重镇一把手迅速陨落。内蒙古纪委的双开通报显示,此人问题多多:搞迷信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如实报个人事项、大肆敛财……6 ?$ e/ B2 w6 @8 }# y' B
纵观其履历,可以说他是几乎刚有点实权,就开始贪腐。具体来说,从1980年9月考入大学,直至1998年11月挂职结束,他都是在学校、宣传系统工作。之后,侯凤岐赴地方历练,2000年11月开始担任主政一方,即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政府旗长(相当于县长)。* ?$ q; A# j# l2 t
然而,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他的贪欲就开始萌发。判决书显示,当地一企业垫资承建公路工程,为讨要修路工程款,2001年底的一天,老板李某安排下属送侯凤岐30万。后者转身把钱给了妻子杨秀娥,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商贸城买了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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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收受第一笔贿赂时,侯凤岐刚刚39岁。此后边腐边升的他2008年来到乌海担任市长,4年后再进一步获任市委书记,直至2015年11月落马。+ I5 L; Y# u& H# o
今年10月,也就是落马2年后,侯凤岐和杨秀娥在通辽中院双双一审获罪。法院经审理查明,侯凤岐受贿人民币2500余万、欧元13万元、美元29万元,并有人民币2500余万元、欧元58万元、美元1.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故而被认定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U/ b; S6 P6 H6 k$ O8 A4 A
而他的妻子杨秀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获刑3年、缓刑5年。至于她的涉案金额,当时并未公布。随着一审判决书的公开,看法新闻记者发现,其妻涉案达2021万余元。
( U3 _" h. v. @/ ~# ^9 M: ]0 q9 r! n更加令人吃惊的是,侦查部门查封、扣押、冻结侯凤岐家庭财产合计人民币9766万余元、70万欧元、30.8万美元,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身家亿元”。
/ ?3 K: {4 l& L1 y0 _$ j6 J& k至于支出,共计人民币1200万余元、3万欧元、5万美元。相比之下,他们的合法收入仅为636万余元。总而言之,侯凤岐犯罪及非法所得合计人民币7818万余元、15万欧元、34万美元。" i! |( {/ B/ }$ {0 q0 ?- {
大肆受贿:煤老板一送就是300万
6 ^" v; n! z: }: X. \: M9 ^; f必须要指出的是,虽然违法所得得到7800多万,但受贿所得被认定为2500多万,法院共查明事实30起。
: u+ w+ E1 e6 p6 C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这30起事实中,最小的一笔为3万元,最大的一笔近1000万,可以称得上是“大小通吃”。
4 b! I: ~9 N# f' t2 Z具体来说,2003年冬季,当地一家绒毛制品老总白某找到时任巴彦淖尔盟副盟长侯凤岐的家,以即将过春节为由,送了3万元,为的就是感谢侯在银行贷款方面对其给予的帮助。0 o1 S# M6 O- O0 k% d
最大的一笔发生在侯凤岐任乌海市市长期间,送钱的是一家矿业集团的董事长张某,即一位煤老板。原来这名煤老板在当地签了个采煤工程,于2008年9月找到侯凤岐,送了15万美元,希望得到关照。第二年,煤老板希望能找有关部门打打招呼,使采煤工程延期、抓紧开采,便一口气给了侯凤岐300万。2 F" T9 k! X; N3 d
谁知,事情并没有办成。煤老板觉得是钱送少了,便再次送了300万,结果他成功了。转过年,也就是2010年4月,煤老板希望再次延期,又给侯凤岐送了300万,工程便随之延长到同年7月。
6 c. k4 Z7 u2 B# K, T: W$ C据侯凤岐供述,2009年第一次收300万时,对方开着车到家,从后备箱搬下来3个酒箱子,说是给领导拿点钱,然后就走了。其余2次的行贿情况类似,每次均为3个箱子的现金,煤老板直接开车送到他家。) R& _& v+ m n2 g/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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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 i; b e' \ g6 B, _2 t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侯凤岐并非“光吃不吐”,当反腐的风声正紧时,他数次把受贿的钱财退了回去,但这样的做法并不妨碍受贿罪及涉案金额的认定。举例来说,此人曾收受一家投资公司老总熊某260万元的贿赂,为其协调开工、收工程款等。; F' b5 _2 z6 H: i. z5 [
2013年和2014年底,侯凤岐因迫于反腐压力,分两次共计退给熊某人民币60万元。相同的时间段内,还有退钱的事情发生。此前他收受一家公司董事长孙某70万元,后来迫于反腐压力全部退回。
E$ v; u6 b, R: q3 [3 ?必须要提醒的是,梳理已经查明的30起受贿事实,可以发现侯凤岐有一个特点——他收的全部都是老板的钱,无一起是官员买官相送。$ i) N3 {' T9 c3 k
这也就使得其辩护律师曾提出:侯凤岐作为地方党政"一把手"、主要领导干部,在本案中并无"买官卖官"行为,其受贿行为对其主政地域的政治生态的负面影响相对不大,进而希望能从轻处罚。
9 S2 k% ?' E3 w8 S+ F不过,这个理由被法院驳回:该意见与案件无关联性,不能作为从轻处罚情节。
" ^* u p1 ~0 s7 l3 R P搞钱生钱:用赃款放高利贷
1 |/ K9 t& t* W如果说收受贿赂只是侯凤岐犯罪的开始,那么通过钱生钱,也是铸就亿元身家非常重要的因素。在这个方面,杨秀娥的作用就凸显了出来。; m3 c, K Y7 `7 g+ G! u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他们主要通过购买商铺和房子、股票投资、放贷等方式,把赃款洗白,也进而获取更大的利益。
$ @/ m8 V- L0 Q/ `. j在买房买铺方面,杨秀娥共买了5家商铺,分布在北京、呼和浩特,共买了5套房,分布在呼和浩特、海南等地。而他们的方式则是不用自己的名义买,而是请人代持。
* o. y" l$ w& U2 p# e在投资股票方面,从2007年开始,杨秀娥便用朋友的名字开了5个账户,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侯凤岐供述称,是他动员妻子炒股的,并教她分两部分炒股,一部分是合法收入,实名开户;另一部分是借用别人的名字,洗的是非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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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放贷,他们涉及的不仅有小额贷款公司,竟然还染指了高利贷。比如侯凤岐早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就在当地一家公司老总倪某处放贷过160万元人民币,2014年底收回来,金额已经翻滚到400万。
: f% V* U6 w5 Q9 ?9 Z" q另外一个例子更加典型。2004年,侯凤岐到一家餐饮集团吃饭,董事长韩某说想借钱,便得到50万元,约定利息为年利率20%。后来,韩某给杨秀娥打电话,说现金流不够,还想借150万,年利率依然是20%。% X) R* l* Z. N u- h! y F$ Q$ M
韩某先还了30万元利息,后给杨秀娥打电话,说年利率20%有点高,看能不能降一点,得到了可以的答复。后来他又付了25万利息、100万本金,却依然欠侯凤岐他们65万。
3 g j3 F. G$ w: A/ {至于杨秀娥窝藏、转移侯凤岐的非法收入,还有一个生动的事实。2014年初,反腐风声越刮越猛,他们决定将收受的29块金条(重4570.04克,价值170余万元)等物品藏匿于杨秀娥舅舅魏某家中。/ ~2 O4 }+ N- t; i" ~- T% k
杨秀娥供述,2014年春天的时候,侯凤岐让她把家里的黄金物品拿回老家放起来。于是,她把黄金、手表等贵重物品拿出来,用家里的旅行拉杆箱装好后,开车拉到其父母家里。又买了一个普通的旅行箱和一把小锁头,把东西倒进去,她开车拉到四舅家,让他把这些东西埋在他家凉房里。+ i6 D# u& I( @* C6 I: g
结果显而易见,这种埋藏黄金入土的小伎俩在调查面前不堪一击,而他们俩也随着判决的生效双双获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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