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在典当公司借了50万元,两年多过去了一直没有还钱,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的刘先生却声称自己从未收到典当行支付的任何款项。
从未借过,谈何还款?$ N7 j; M# K; k; |
2012年9月29日,刘先生向某典当行借款50万元,以一处房产抵押,并办理了他项登记。双方约定:典当期为3个月,月综合费率为2.4%。两年多过去了,刘先生一直没有还款。典当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典当合同》、《当票》以及转款凭证作为证据。/ Q! t6 F$ W, s+ ~- J( C7 N
开庭审理时,刘先生辩称:典当行从未向自己汇过任何钱款,而且《典当合同》第十页最后备注的一句话“请将此款转入:汤XX工行6222XXXXXXXXXXX1891。电话150XXXX8199。”根本就不是自己书写的,而是由典当行的工作人员擅自添加的,刘先生从未自己从未委托过任何人接受转款。% x3 }- B! K7 W/ u: ]" y+ z _4 l" g
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报告支持了刘先生的意见:送检的日期为2012年9月29日的《典当合同》中第10页上书写的“汤XX账户”字迹与刘XX样本字迹,两者不是同一人所写。
然而这50万元到底去哪里了呢?
裕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前往房产局调查发现,原、被告办理抵押登记当日,被告刘先生及其妻子任X接受了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的询问,两人在《房屋抵押权登记询问笔录》中陈述被告向原告方借款,是经过被告夫妻双方认可的。) m) C0 ?$ p7 F; _0 w
随后又从公安局调查发现合同中备注的“汤XX”与刘先生其实是连襟关系。
此时,真相总算大白。2 n* h' C7 f2 o% e s/ C+ j
欢迎光临 六安热线(0564.bbssq.com.cn)-六安人上热线-六安人气社区-中国BBS社区100强 (http://0564.bbssq.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